第一章 宗 旨
第一条
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诸方面全面发展,鼓励学生努力学习、奋发向上,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,结合我院的特点,特设立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。
第二条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
翔英学生奖
的申请资格:
1.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;
2.
热爱祖国,拥护党的基本路线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;
3.
自觉遵守国家法律,遵守各项校纪校规,没有违法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;
4.
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,身心健康。
第二章 上海大学翔英学院
翔英学生奖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有五个类别:一是"综合素质"奖,旨在奖励德、智、体、美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;二是"科技创新"奖,旨在奖励当年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;三是"学科竞赛"奖,旨在奖励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成绩的学生;四是"企业实践"奖,旨在奖励在企业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;五、"国际交流"奖,旨在奖励在国际交流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。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
由以上五类奖项组成,不能兼得,获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20%。
第三条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五类学生奖奖金金额为1000元
第四条
各类学生奖的评审细则
1
.综合素质奖
学习刻苦,成绩优良,有社会责任感,主动参加公益事业。在热爱集体、关心同学;参加志愿服务、无偿献血、中华骨髓库等爱心奉献和志愿服务中表现突出,得到大家一致认可。
2.
科技创新奖
参与"上海市或上海大学大
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" 项目、担任
校级以上(含校级)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、在ARM板或单片机课外学习、当学年发表学术论文等方面表现突出。
3.
学科竞赛奖
当学年在校级以上(含校级)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奖项并表现突出。
4.
企业实践奖
学生在学院安排的企业培养环节期间,受到企业的好评。在企业培养过程中,主动深入实践、勇挑重担,在企业的生产、管理、研发中发挥主要作用,表现突出,得到企业推荐。
5
、国际交流奖
当年度在国际交流方面表现突出,得到认可的。
第三章 评 审
第五条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的评审程序为:个人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(辅导员核对后原件返还),经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,上报翔英学院理事会审核。
第六条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的评审必须坚持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。
第四章 颁 发
第七条
对获得
翔英学生奖
的学生颁发奖学金和荣誉证书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八条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翔英学生奖与上海大学奖学金可以重复获奖。
第九条
本规定自2013年9 月份起施行,未尽事宜由学院负责解释。
上海大学翔英学院
二〇一三年九月